- 维修费发票是否必须附清单?
- 5开票名称修理费后面可以写“附详细清单”这几个字吗?
很简单,当同样的商品,同种商品的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的颜色与增值税***价格标示其规格(颜色略,型号略)和品种除了价格所附清单时,不同的车型也必须打标志着外部颜色和具体型号,该列表是起到这样的作用。
当模型的颜色过于复杂的时候,但是基本上是相同的价格,那么我们应该重视的规格(详细列表)的列表,而增值税专用***(需要身份验证)可以打开的模型的详细信息的摘要不标记和颜色。
5开票名称修理费后面可以写“附详细清单”这几个字吗?
需要的。增值税专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中,如果只是写“维修费”3个字的话,属于“汇总开具专用法票”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法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法票。汇总开具专用法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法票专用章。所以,开具“维修费”增值税专票,需要附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列明维修项目的名称、更换零部件的数量和金额、维修工时等数量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