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不全的和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该在5日内补齐资料,对其资料进行初审,如果没有通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该书面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执行:初审公示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区县复审廉租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进行摇号配租配售;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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