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装修公司有哪几家是专业做高端家装的?
- 杭州新房装修哪家性价比高?杭州装修公司有哪些?
- 杭州“杀妻案”,嫌犯的儿子有参与吗?或者嫌犯是在帮儿子顶罪?
- 杭州失踪来女士已经遇害后续财产归属到底能归谁?
杭州有很多装修公司都说自己是做高端家装的,但是个人认为,真正做的专业的,其实也就那么几家,杭州尚层装饰算一个,这家装修公司我去过,设计师实力蛮好的,其他的可以到网上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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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房装修哪家性价比高?杭州装修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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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房或者改造简一就没必要选择比较大的公司,可以考虑在齐家或者土巴兔上面选择一个第三方保障的公司就可以!
2、新房看房屋面积以及自己希望装修成的效果而定。
(1)追求效果的,就不要在乎价格这边,可以找一些纯设计公司做。比如:力设计、辰佑、品晨,陌上这些纯设计公司。这些设计费一般也是比较高的在300-1500一平方,看个人承受能力!
(2)做改善型的,适合居住不求太高要求的。这块只要工艺好,公司还算靠谱,公司有十多年的历史,就可以选择这些。一般可以考虑选择:圣都、嘟嘟、铭品、圣都、亚加、良工、蓝冠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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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嫌犯的儿子有参与吗?或者嫌犯是在帮儿子顶罪?
在警方发布的通报中并没有提到嫌犯(许某某)的儿子有参与对来女士的谋杀,之所以有人会怀疑嫌犯(许某某)的儿子有参与其中,有两个原因。
第一,网上传嫌犯(许某某)想把一套房子拿出来给他儿子当婚房,而来女士并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嫌犯(许某某)的儿子心里肯定是不高兴的,既然如此,他就可能有了***的动机,
第二,嫌犯(许某某)年纪50多岁,这个年纪的男人体力和精力是有限的,想要凭他一个人去分解来女士的尸体,貌似不太可能,整个分解尸体的过程用了两吨的水,可想而知“工作量”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丢弃骨头的时候,一个人很难完成,并且也容易被发现,除非有人帮忙。
综合以上这两点,有些网友认为嫌犯(许某某)在***来女士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而是还有帮凶,这个帮凶很可能就是他的儿子,甚至还有人说,嫌犯(许某某)其实是在帮他的儿子顶罪,真正***来女士的真凶是他儿子。
关于嫌犯(许某某)想要拿一套房子给他儿子当婚房,并遭到来女士拒绝的消息,目前还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因此不能就认为嫌犯(许某某)的儿子也参与***来女士。
嫌犯(许某某)的儿子平时跟嫌犯的来往并不多,如果他儿子在来女士遇害当天进出过小区的话,很容易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就算他做了伪装也没用,毕竟一个陌生人出现在小区里,任何人都会多看两眼,然而警方在调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异常。
嫌犯(许某某)被警方逮捕的时候,已经交代了是他一个人完成了***来女士和分解尸体的过程,嫌犯(许某某)所说的应该是真实情况,他的儿子没有参与对来女士的谋杀,任何人都知道,谋杀是会被判***的,嫌犯(许某某)作为父亲,不会拉自己的儿子下水手,即使做得再隐秘,最终都会被发现。
关于嫌犯(许某某)要拿一套房子给儿子当婚房的消息,嫌犯(许某某)表示没有这回事,来女士的大女儿也说父亲和母亲都没有这个打算,由此可见嫌犯(许某某)的儿子是没有***动机的。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具体情况等警方发布通报,我们也不用在捕风捉影的乱猜了。
一开始网上就传言,是因为房子原因,来女士跟嫌疑人有了分歧。嫌疑人原来想把正在装修的房子给儿子当婚房的,但是来女士不同意。
后来,来女士的大女儿也证实,父母没有决定把房子给嫌疑人儿子。
在25号警方的通气会上,已经明确指出,嫌疑人许某已经招待了杀妻过程,并且也初步交代原因,是因为夫妻不和。
有报道称,嫌疑人以前都是一家三人共同回老家,今年的六月份,在儿子订婚的时候一个人回去的,是否在此之前,发生两个人吵架或者不愉快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谋划***。
令人奇怪的是,死者和嫌疑人的双方相关人员都有发声,连嫌疑人的前妻都说以前的嫌疑人是什么样子。
唯独嫌疑人儿子没有发声,既然有一些矛盾是因嫌疑人儿子而起,是什么原因没有出现,保护未婚妻?还是为自己保密?
也有报道说,嫌疑人的儿子一直在台州工作,在18号的时候,在嫌疑人的弟媳一家过来询问妻子的下落,一家人连同嫌疑人的儿子在一起吃过饭,难道嫌疑人的儿子也是因为嫌疑***子的事情回来的吗?
在警方的通气会上,虽然只是大概说出了案情,连记者提问的环节都省略掉了,那说明其中还有很多细节有待审讯。
1.此案情非常恶劣。作案过程非常血腥恐怖,令人毛骨悚然,怕引起大家不适。
2.嫌疑犯只是初步交代了一些案情,还有诸多细节还没交代清楚,此案还有很多疑点不方便透露。包括广大网友质疑,怎么样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把尸体毁尸灭迹了而又不被发现?是否与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有同伙?是否和他儿子有关联?
杭州失踪来女士已经遇害后续财产归属到底能归谁?
答:这个问题乍一看很简单,其实还有点小复杂。来女士被害死亡,如果她生前立下遗嘱,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能够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没什么可说的,按照遗嘱执行即可。如果她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有遗嘱但不符合法定要求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无论我国现行的继承法,还是明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基本相同。法定继承共分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利平等,不分先后。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无论多少,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享有继承权。
另外,继承法和民法典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就本案而言,能够继承来女士遗产的人包括来女士的现任丈夫、两个女儿、她的父母。
如果来女士现任丈夫的儿子与来女士存在扶养关系,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我国法律对什么是“扶养关系”并无明确界定。实践中,扶养关系分三种情况,即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的抚育、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平辈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
也就是说,如果来女士的继子在未成年时和来女士长期生活(一般应在三年以上),来女士尽了抚养义务,或者虽然与来女士没有共同生活,但来女士负担了继子的全部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等,可以判定来女士与继子之间存在抚育关系。
反之,如果来女士的继子已经成年,对来女士尽了赡养义务,比如定期给来女士生活费等,亦可判定二者之间存在赡养关系。不管是抚育关系还是赡养关系,皆是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如果判定来女士与继子存在扶养关系,她的遗产就该有继子的份额。
来女士被害,其现任丈夫有最大犯罪嫌疑,如果经***判决认定其丈夫就是加害人,根据法律规定,故意***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其丈夫不能继承来女士遗产。
如果有证据证明,来女士的继子参与其中,即使二者存在扶养关系,其继子亦丧失继承权。如果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没有参与其中,其继子不因其父***继母而丧失对继母财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