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施工使用材料与合同清单不符的问题?
- 图纸和投标清单不一致以谁为准?
谈几点,供你参考:
1、按合同有关要求,合同工程量清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当然也不能作为材料***购依据(应该说这是施工单位的失误)。
2、你所述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逐步确认施工内容,才进行施工,即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按照合同清单进行***购材料大量剩余,建议走设计变更处理(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提出的)。
3、报设计变更费用时,把用不到或是用不完的材料全部算进去即可。当然,处理过程要取得甲方的理解和同情,就好办多了。
图纸和投标清单不一致以谁为准?
投标清单为准。
原因是投标清单是标明所有材料和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数量,并且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清单被认为是法律文件之一。
如果图纸和投标清单不一致,那么应当以投标清单为准,以保证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合同的履行。
此外,如果发现了图纸和投标清单之间的不一致,承包商应当及时向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和要求说明。
如果没有得到明确的说明,那么应当以投标清单为准,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