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高层建筑标准?
- 关于消防的强制性规范有哪些?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是指建筑设计建设时应遵守的防火的相关规范与要求。
目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该规范有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消防电源及供配电等方面的规定。
高层建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设计。
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要求有:
1、高层建筑施工,应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两个灭火器。
施工现场的灭火器的配置,应根据工程开工后的进度和施工实际配备。易燃物品、动用明火作业场所应增加配置。
2、安装消防高压水泵的施工现场应有值班制度,未安装消防高压水泵的施工现场也应保证水源供应。
3、高层建筑施工期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应堆放在指定区域,并配置专用灭火器材。
4、消防水源和消防灭火器材,不仅应在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标明,还应对施工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现场办公作业人员交底,一旦发生火险,及时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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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的规范其实真的很多,小到消防设施,大到消防工程,都有其一定的规范,其中也不乏强制性条文,这些强制性条文是设计师和建筑工作者们必须要执行的,现在就简单来介绍一下这些消防的强制性规范吧!
一些有必要了解的:
GB 50039-2010《农村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共有16条是强制性条文;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共有165条为强制性条文;
GB 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共有18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GB 50067-2014《汽车库、修***、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该规范共有25条是强制性条文;
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该规范共有15条是强制性条文;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的规范非常多,但是没有一本是全文强制的,一般有强制性条文和建议性条文,对于强制性条文,在设计时必须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对于建议性条文,规范解释是建筑设计时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执行。常见的消防规范有下列几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该规范共有16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农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9-2010,该规范共有16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汽车库、修***、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该规范共有25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该规范共有18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该规范共有18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4-2014,该规范共有41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该规范共有12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该规范共有24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该规范共有15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对标准规范的要求基本为两类,一类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如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另一类为推荐性标准,如GB/T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对第一类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如下: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修***、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